8月16日,上饶县五府山镇村民徐某和苏某因涉嫌盗窃罪,被移送该县检察院审查起诉。去年7月27日16时50分,宜春市人姚某赶到上饶县公安局五府山镇派出所报案称:其花2万多元钱购买的、放置在五府山镇毛楼村的卷板机被盗。经五府山派出所缜密侦查取证,将犯罪嫌疑人徐某和苏某抓获。
据了解,接到报案后,经民警一系列的摸排、调查、取证工作,初步锁定该镇甘溪村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,并于去年8月11日19时将徐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讯问,在证据和强大的心理攻势面前,徐某交代了盗窃卷板机并销赃至信州区车头一家废品收购店的事实,并交代了伙同其一起实施盗窃的该镇毛楼村村民苏某。去年8月12日,侦查人员在信州区车头一家废品收购店找到了被盗的卷板机。同年10月20日,犯罪嫌疑人苏某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,经讯问,其交代了伙同徐某盗窃卷板机,并将卷板机销赃至该废品收购店的事实。为进一步侦查需要,徐某因涉嫌盗窃罪于去年8月12日被刑拘,同年8月28日被取保候审;苏某因涉嫌盗窃罪于去年10月26日被取保候审。
据警方介绍,去年7月中旬,犯罪嫌疑人徐某与苏某经过合谋,决定盗窃姚某放置在该镇毛楼村的一台卷板机,由徐某负责找货车和搬运工人。因担心被熟人认出,两人决定请几个陌生工人搬运,不亲自出面。在徐某的安排下,7月17日上午10时左右,由家住五府山镇甘溪村的方某和货车司机以及两名临时找来的工人,对放置在该镇毛楼村的卷板机实施了盗窃。盗窃后,徐某于当晚8时30分左右,将卷板机运到信州区车头一家废品收购店内销赃,销赃所得赃款4700余元。去年7月18日,徐某拿到销售卷板机所得的赃款后,分给了苏某1600元,另外支付了工资和运费900元,其余所得归徐某自己所有。